1.对于突发性患者需先经过医治,待听力完全稳定后再考虑配戴助听器。而遗传性缓慢进行的听力障碍患者应慎用助听器,最好应在听力学专家指导下配用。
2.双耳严重的外耳道炎、中耳炎流脓不止、双外耳道完全闭锁均不用气导助听器,可考虑用骨导式的。其他各类耳聋患者均以气导助听器为宜。
3.选配前应作纯音听力测试,依听力图选用适宜的助听器。对感音神经性聋患者应尽可能测试阈上功能或语言测听对判定效果有利。
4.应为助听器使用者提供2~3周试用期,有的国家已成常规。这样可使患者在专门人员指导下反复调整各项控制旋钮,选用最适宜的助听器而获得满意效果。
5.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为听力损失90dB以下患者先选用耳背式或耳内式助听器,而对90dB以上的可考虑用耳背式助听器,极重度的听力损失可以考虑采用手术植入电子耳蜗。
6.一般以一只耳使用助听器皆可解除听话困难,但在条件许可或依个人爱好使用双耳助听。双耳助听已成发展趋势,为耳聋儿童语言康复应普遍推广使用双耳助听,其优点较多。